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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条例
  • 1. 本产品自出厂日起,一个月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(外包装完好)(中国地区内)。
    2. 本产品自出厂日起,经厂家检测证实为产品质量问题的个月内包修、包换(中国地区内)。
    3. 本产品自出厂日起,经厂家检测证实为产品质量问题的十八个月内包修(中国地区内)。

    4. 使用前声明高质量环境并得到确认的场合,批量产品可延长保修期到二十四个月
    5. 若属下述原因引起的故障,即使在保修期内,也属有偿修理:
    (1)、不正确的操作(依使用说明书为准)或未经允许自行修理或改造引起的问题。
    (2)、超出标准规范要求使用变频器造成的问题。
    (3)、出厂后跌损或搬运不当造成的损失。
    (4)、因环境不良(腐蚀性气体或液体渗入)引起的器件老化或故障。
    (5)、由于地震、火灾、风火灾害、雷击、异常电压或其它自然灾害原因引起的损坏。
    (6)、因运输过程中的损坏。(注:运输方式由客户指定,本公司协助代为办理货物移转的手续)
    (7)、擅自撕毁或篡改产品条形码。
    (8)、未依购买约定付清款项
    (9)、对于安装、配线、操作、维护或其它使用情况不能客观实际描述给本公司的服务单位。
    6.本公司产品,均享受有偿终身服务。

    7.大功率产品在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,我们在收到故障信息后24小时响应并尽快到达现场,及时完成售后服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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